國家聯采辦組織開展第四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工作
轉自:遼寧省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平臺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常態化開展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工作的決策部署,按《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中發〔2020〕5號)精神,全面實行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常態化制度化推進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進一步降低群眾用藥負擔,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聯合采購辦公室發布《全國藥品集中采購文件(GY-YD2021-1)》,開展第四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工作。
采購文件中明確了采購品種目錄、約定采購量、采購周期、申報資格及入圍企業確定原則等,本次招標將于2021年2月3日開標,屆時,相關藥品價格會進一步下調,老百姓的用藥負擔將進一步降低。
2021年1月21日